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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个人信息 问答

宗得文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在临沂市买了30亩地如何办土地证

    答:申办土地证程序: 产权人需准备资料: 产权证复印件(共有权证、他项权证复印件); 商品房买卖契约复印件; 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开发公司需准备资料: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整幢楼建筑面积分户表复印件。 产权人带产权证原件到开发公司登记领取办理土地证资料,到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办理土地证,现在也没有必要办理,并不影响你对房子的所有权,如果必须要土地性质的证明。你可以拿着产权证到行政中心国土局开个证明就可以了。

  • 买农村集体用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首先,不知你是不是农民?又是不是属于“本村村民”呢?农村的政策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外村的是不能涉足的,城镇居民户口的更是不用考虑。 况且,买房者即使是本村的村民,他也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否则属于违法。违法的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得不到的——不会给你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在农村,一般只有“宅基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好像也不存在什么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 在合同解释中优先于其他文件的是

    答:合同内容:合同标的及范围;权力与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解除;争议解决方式;其他。

  • 房屋验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般来讲,验房都有个验收标准,除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外,购房者还要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设施的性能、质量进行验收。比如承诺入住时通水、电、气(煤气)的,是否已有水、电、气,有关设备是否性能良好,能够保证正常使用;房间墙面、地面涂料是否均匀、整齐;门、窗是否严密、端正;厨、卫有关上下水是否已接通等等。规定了相应质材的是否采用了该种建材,如塑钢门窗有没有被一般铝合金门窗代替。 房屋由开发商提供装修的,有关装修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在此要提醒购房者不要误将样板间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否则验房时不要以为也会得到同样的房子,在此,最好将有关入住、装修标准以明确的概念加以规范,不要将一些很模糊的概念,如高级、外国进口等等写到合同里,最好能确定具体的商标名称、建材型号、市场价位等,发展商因行情涨落不愿规定太细的,也应与其约定装修标准的价位范围再加上合理的人工费作为装修标准。

  • 办公楼开中央空调,室内上下温度不均,这是什么原因有何解决办法?

    答:您可以先搞清楚空调显示的是室内温度还是设定温度。 当用户设定一个温度,空调会在低于设定温度1-2度的地方才停机,所以如果出现房间温度比设定温度低或者高1-2度,甚至3度,都是正常的。 如果把温度计放在空调感温探头的位置,估计能更准确判断吧。 空调感测的室内温度是由温度探头所感应的 一个是探头的位置刚好是空调出风就回风, 即空调送风无循环, 那就无空调效用 二是探头损坏 或是 探头的连接线有松动(会感应电流偏高),可以换一个试试

  • 已解决 什么是房产税?

    答: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 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 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解决黑户问题?

    答:你先去户籍原地调查原户籍底档,确定有你这个人之后,你去现在所在地开一个未落户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注意,无犯罪记录证明最好有单位书面推荐)然后拿到户籍原来的地方让他们给你补办一个就行了,过程非常的麻烦,有关系了最好找下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请他们出具一张“辖区内无此人户口”之类的证明,然后带上你原籍的户口本到原籍派出所“补落遗漏户口”。 尽可能的提供原籍的户口信息证明材料,比如一代身份证等。

  • 中国的房产凭什么会降价

    答:国家调控: 1:增加房产税(炒房子的交税,让多套房的人卖房)   2:78家央企先退出(自己的孩子先保住)   3:控制信贷(切断房企资金来源)   4:加息(让买房的人更难)   5:股市、债市不停发新股(把市场上闲钱全部抽离)   6:外资撤离(外资都有关系,得到消息了)   7:温州炒房客不炒了,你最近还听到炒房了吗?(这帮人关系广)  

  • 土地出让金如何进行摊销?

    答:购入厂房的价款加上土地出入金是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摊销。

  • 开发小区绿化面积可否免缴土地使用税?

    答:1、关于房地产开发绿化地带征免税问题。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规定,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开发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用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而对小区外的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凡企业申报暂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2、关于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明确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面积中扣除。

  • 根据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答:我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济南二手房贷款最多允许多少年

    答:您好!公积金二手房按揭贷款最多可以贷款20年20万,商业二手房按揭贷款最多可贷房屋评估价值的60%,年限最多30年。

  • 打算年后结婚,这两天正在婚房装修中,大家给推荐个好的墙纸吧~ 

    答:一般墙纸100到200多的都有,工程上用的几十块钱一卷的也有,家里用的纯纸或无纺布的300多到400多就算是很好的啦,具体看你选什么样的墙纸!我家里装修用的是瑞宝壁纸,感觉还不错,你也可以去建材市场上多多比较看看。

  • 《潼川孙监税挽诗》的作者是哪个朝代的?

    答:作者魏了翁是宋朝人 答案仅供参考,谢谢!

  • 答:目前全国尚无法律界定,只有少数地方上的一些条例、规定对其有相信的约束。 如上海市的《房屋租赁条例》、《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五六部法规和规章都散落着对**的相应约束。上海市房地局颁布的“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更是一份针对**的正式管理条例。这份《规定》界定了什么是**,为**的管制划定了一条临界线,临界线之上的,是合法存在的;临界线之下的,则是要依法打击的。比如,规定对人均承租居住面积作出了限制。“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答案仅供参考,谢谢!

  • 房屋租赁法中关于租金增加有些什么规定

    答:没有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与租赁方重新协商租金水平,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方有优先续租权。合同订立、解除是自由的。 承租人并没有违约,违约不等同于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以你们所签订的租房合同所定,依照你所说的,承租人只需要赔偿1月房租就可以解除。这是当时你们合同自己约定的,并没有其他附加条款以及赔偿,当然承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你的诉求核心在于合同解除之后利益损失,承租人应该赔偿。 焦点在于承租人租房的时候是否知晓你的装修计划,并且在知晓装修计划的情况下,承诺租房1年。如果是,则有可能追究其责任。若完全不知情,则没有任何责任。

  • 二手房中的指导价和成交价分别是什么

    答:二手房指导价 说的是房管局对每个楼盘给出的最低交易价格,低于这个价格的将无法进行过户。 一般指导价是低于市场均价不少的。 “成交价格”是房屋的买卖价格。税费要以此来计算。 但现实当中,买方和卖方都是需要缴纳一部分税费的。 可是更现实的是房主只想要净得价,也就是真正落到自己手里的那部分,其他所有税费都让买方承担。 这样的话,买方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房屋买卖价格加上所有税费就是“到手价”了。

  • 答:摆放在客厅墙角处,能起到顺风顺水的好兆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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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